西北师范大学白银高新技术产业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白银师科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西北师范大学与白银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为深入实施白银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西北师范大学的科研技术及成果产品化和产业化而共同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一、指导思想

瞄准国内外高新技术发展趋势,发挥西北师范大学在智能检测技术、环境与能源化工、农特产品高值化利用、智能感知与数据分析、文旅产品研发等领域的技术优势,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加强西北师范大学与白银市高新技术行业和重点企业协同创新,建成高新技术产学研示范基地和高新技术成果集散地,促进科技成果就地实现产业化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以此推动白银经济社会与西北师范大学共同发展,为甘肃省区域创新体系和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立足白银,定向服务,逐步发展;

2.政府引导、学校主导、企业参与;

3.实体建院,市场运行,企业管理。

 

三、研究院性质及定位

研究院是西北帅范大学、白银市人民政府在白银高新区(国家自创区)设立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机构。研究院聚焦白银市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研究院入驻白银高新区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日常事务由白银高新区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协助解决。白银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白银高新区等部门分别在人事、项目、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支持。

四、研究院功能

研究院依托西北师范大学,立足白银,面向全国,以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及人才培养为中心任务,前期以智能检测、环境与能源化工研发中心、农特产品高值化利用、智能感知与大数据、文旅产品研发等为主要方向,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向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等其他研究领域拓展。研究院作为西北师范大学的技术转移和应用技术开发机构,也是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商业化机构,主要侧重技术的工艺化、成果化、产品化,以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为核心,主要实施以下功能建设:

(一)成果转化

汇聚西北师范大学及其他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在研究院平台进行转化、孵化,通过投融资平台和商务平台进行融资、产业化及商业推广。

(二)技术研发

围绕智能检测、新型坏境材料、智能感知与大数据等高新产业技术和文旅产品研发,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等开展攻关研究: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从事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技术研发。

(三)技术服务

围绕企业需求,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相关企业以及技术研发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四)人才培养

研究院作为西北师范人学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基地,同时为白银市地方企业管理与技术人才提供培训服务。

(五)宣传推介

研究院对西北师范大学的技术成果进行推广展示,积极对外宣传,吸引人才加盟,推动技术成果在白银转移转化。

 

五、研究院的建设任务

(一)研究院重点开展智能检测技术、环境与能源化工、农特产品高值化利用、智能感知与数据分析、生态保护与治理,文旅产品研发等方面的研发设计和推广应用。前期拟建设五个研发中心:智能检测技术研发中心,环境与能源化工研发中心,农特产品高值化利用研发中心、工业互联网智能感知与数据分析研发中心、文化旅游创意与文创产品研发中心等。

(二)以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智能检测、环境与能源化工、农特产品产业化技术等为研究院的目标,为白银市高新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实施“产、资、研”新模式,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发展白银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

 

六、研究院组织架构

1、理事会:由西北师范大学、白银市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构成,是研究院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从西北师范大学产生;设副理事长2名,其中西北师范大学1名,白银高新区管委会1;设常务理事4-6名,理事若干名(名额不限)

2、技术委员会:由省内外高新技术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工程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研究院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中试平台建设咨询的评审。技术委员会聘请兼职研究员若干名。

3、咨询委员会:由省内外熟悉和关心白银市经济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专家学者组成,为研究院提供咨询、政策或社会影响支持。

4、研究院领导机构:设研究院院长(执行院长) 1名、副院长2名,其中行政副院长(兼办公室主任) 1名,业务副院长1名,聘期三年,由西北师范大学任命。研究院院长(执行院长)为研究院法人,总体负责研究院业务和行政事务:业务副院长具有负责研究院的运行和业务,行政副院长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行政事务和分管下属部门工作。研究院副院长应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管理能力,每年在研究院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研究院设立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部),配备2-3名相对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研究院的公文处理、事务协调、运行管理、会议组织、资料收集、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管理工作,协助执行院长和行政副院长处理研究院日常运行管理的相关事项。

6、研究院研发中心机构设置

(1)智能检测技术研发中心

(2)环境与能源化工研发中心

(3)农特产品高值化利用研发中心

(4)工业互联网智能感知与数据分析研发中心

(5)文化旅游创意与文创产品研发中心

 

七、运行机制

研究院依法建院,按照独立法人运行,法人由研究院院长兼任。建议研究院注册公司名称为“西北师范大学白银师科创新研究院”。研究院设置独立账户并做年度预决算,企业化自主运行管理。

 1、研究院院长负责聘请技术专家形成技术委员会,并组织技术力量开展高新技术的服务、研发和转化工作。研究院下设的研发中心负责人与研究院签订相关协议,保证研究院相关具体工作的落实。

2.白银市人民政府和白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提供研究院基础建设条件,协调白银市相关部门和企业与研究院的合作事宜。

3、理事单位各企业每年按时缴纳会费,享有参与理事会审议研究院工作计划和预决算报告,并提出技术服务与研发要求的权利,委派相关技术工程人员入驻研究院并提出技术需求。具休技术研发与攻关课题以项目形式洽谈、组织和落实。

4、研究院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向理事会通报工作计划、建设运行情况、重大科研成果、高新技术领域动态信息和预决算报告等事项。

 

八、研究院建设实施推进计划

()第一阶段(2019.09-2019.12)

2019.09--2019.10: 组建研究院、授牌、基础条件建设;

2019.11--2019.12: 完成一期建设目标,在研究院成立智能检测技术研发中心、环境与能源化工研发中心、农特产品高值化利用研发中心、工业互联网智能感知与数据分析研发中心、文化旅游创意与文创产品研发中心五个研发中心,具备基本研发能力;两年内研发出具备市场化条件的技术成果并实现成果转化。

()第二阶段(2020.01-2020.12)

完成二期建设目标,生态保护与坏境治理研发中心及其他研发中心,两年内研发出具备市场化条件的技术成果并初步实现成果转化,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三阶段(2021.01-2025.12)

在白银高新区设立3-5个实体公司,5-8年内产值突破5亿元,增加就业岗位200人以上。